游戏类型 便捷生活 |
游戏版本 V10.2.84 |
游戏大小 59.3MB |
|
更新时间 2025-07-03T17:48:08 |
隐私说明 查看详情 |
游戏权限 查看详情 |
|
系统要求 需要支持安卓系统5.2以上 |
MD5值 4ea9aea07ae89697e999b7f981c9517e |
西藏税务APP官方最新版本,是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专为当地纳税人精心打造的手机税务服务软件。该软件界面简洁大方,操作简单便捷,功能全面丰富。相关用户能够依据自身需求,在此进行申报缴款、预约办税、发票申领、代开发票等一系列操作,如此便能有效省去诸多繁琐流程。
除具备便捷高效的税务申报与查询功能外,西藏税务app官方最新版还着重于打造优质税务服务。借助这款软件,用户能够在线咨询税务相关疑问,软件会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并给出专业的指导建议。此外,软件还设有税务培训课程,提供宣传资料,助力纳税人深入领会税收政策与法规,提升税务合规程度。
1、了解最新的税务政策、法规,以及各类税务申报、查询、咨询等功能
2、以其便捷、高效、安全的特点,为西藏地区的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提供了全新的税务服务体验
3、提供了便捷快速的发票申领功能,用户不再需要亲自前往税务部门或长时间排队等待
4、系统跳转至实名认证环节,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人脸扫描,比对完成之后系统提示“认证成功
1.打开手机移动办税APP,选择“企业办税”、点击页面的“更多”切换登陆方式“扫脸实名登陆”。
2.输入“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用户名”(同识别号)、“企业登陆密码”,点击“登陆”。
3. 挑选对应的人员身份。要是人员身份尚未开展实名采集,那就必须先进行实名采集,此时会显示“去采集”按钮。点击此按钮,便会进入实名信息采集流程。该实名采集流程会调用支付宝,要确保支付宝当前登录的信息和需要采集人员的信息相符。
4.点击“+”对着身份证拍照。拍照尽量清晰些,不然会导致比对不通过。
5.身份信息核实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6.补充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移动号码填写真实的,需接收短信验证码。)
7.系统会调用支付宝APP、点击“同意并认证”、支付宝会扫脸。
8.扫脸认证成功,返回手机办税APP。
9.采集成功后,“去采集”会变为“确定”按钮,及采集成功。
1、个人用户首先按照上述方式完成注册登录操作,如果是企业用户则可以在登录页面下的企业业务模块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进行直接登录
2、登录完成后即可进入办税页面下选择相关服务功能进行点击办税即可
3、另外应用还可以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以及申请作废相关代开发票
4、应用的服务页面下可以进行社保费缴费证明查询查验操作
5、更多功能用户可以通过首页右上角点击“+”图标后点击【搜索】,然后输入关键字来查询自己的办税服务
一、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的评价方式对纳税人纳税信用情况作出的级别评价。纳税信用级别分为A、B、M、C、D五级。
二、纳税人减免税办理涵盖以下三类: 1. **申报享受税收减免**:针对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无需向税务机关申请税收减免备案或核准,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可直接享受税收减免。 2. **核准类优惠**:依据法律、法规规定,需经依法具备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后,方可执行的减免税。 3. **备案类优惠**:对于具备相应减免税资质的纳税人,履行规定的备案手续后,无需税务机关核准就能执行的减免税。
三、纳税人注意事项作为一项旨在为纳税人提供最大程度便利的指导性与提示性服务举措,其涵盖了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期望预先知晓的各类事项,以及可能遭遇的涉税风险等内容。纳税人注意事项所列举的内容,是税务机关基于纳税服务工作经验总结提炼而成,仅为纳税人提供参考。具体执行应以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为准,若纳税人未能正确且全面地履行纳税义务,需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实名办税指的是,在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之前,税务机关针对相关人员的实名信息开展采集与验证工作的一项制度。当办税人员的实名信息通过验证后,后续再次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便无需再提供登记证件以及身份证件复印件等资料。
五、“套餐式”服务是在确保税收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依托电子税务局,实现纳税人法定义务事项和相关办税事项一并办理,集中处理涉税事项的服务模式。
六、纳税人若上门办理涉税事项,需报送纸质版资料;若通过网上或移动终端办理,则按照系统操作报送电子版资料。此外,本指南所提及的办理材料中,未注明是原件还是复印件的,均指原件;仅注明复印件的,仅需提供复印件;注明原件及复印件的,收取复印件,查验原件后将其退回。
七、信息共享是指相关证照、批准文书等信息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的,只需要纳税人提供上述材料的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八、自2025年4月1日起,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首次出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6号)中所列举的事项,同时危害后果较为轻微,并且在税务机关发现之前就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完成改正的,将不予实施行政处罚。
九、所谓电子送达,即经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统称“受送达人”)同意后,税务机关能够借助电子税务局等特定系统,向受送达人送达电子版式的税务文书。电子送达和其他送达方式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受送达人可依据电子送达的税务文书办理涉税事项,行使自身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